第一条 为保护和充分利用图书馆资产,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展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第二条 资产分类管理
固定资产管理:包括图书馆的建筑、设备、家具等固定资产的购置、使用、维护和报废等管理。
库存资产管理:包括图书、期刊、音像资料等库存资产的采购、借阅、归还和更新等管理。
第三条 资产登记
固定资产:对固定资产进行详细的登记,包括资产名称、型号、数量、存放位置、购置日期、购置价格等信息,并定期进行盘点核实。
库存资产:对库存资产进行登记,包括图书、期刊、音像资料等的名称、编码、出版社等信息,并定期进行清点校对。
第四条 资产使用和维护
固定资产使用:合理分配和利用固定资产,确保其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进行使用,定期检查和保养,发现问题及时修复。
库存资产使用:制定借阅和归还流程,确保读者规范借阅和归还库存资产,对损坏和遗失的资产进行追责和赔偿。
第五条 资产保险和报废处理
固定资产保险:对固定资产进行保险投保,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利益。
固定资产报废处理:对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,做好登记并上报。
库存资产报废处理:对损坏、过旧或库存过剩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,做好登记并上报。
第六条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和库存资产的盘点,核实资产的数量和状态,及时更新图书馆资产台账。
第七条 加强资产管理流程的监督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
第八条 为适应图书馆发展和资产管理的变化,对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,提高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。